凡在广州市参加报考专科升本科的考生,必须在9月6-10日报名现场确认期间到指定的专升本报名点核验专科毕业证。
1.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验证时必须交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2001年(含2001年)以前毕业的考生,必须带专科毕业生证原件到广东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历鉴定部(农林下路72号二楼)验毕业证,并将认证报告交报名点审核。
(2)2002年(含2002年)以后毕业的考生,必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进行学历核验。学历核验所需的查询码由考生自行发短讯获取,报名时考生将查询码交验证人员查询。
2.广东省成人高校的应届毕业生(指报名时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但在2014年春季入学报到时能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可报考广东省成人高等学校,报名时需交验经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核准的高等学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及学校出具的各学期各科成绩(每科具体分数)合格的证明。
3.参加自学考试各科考试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但未领取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毕业生可报考我省成人高等学校,报名时必须交验省自考办出具的各科成绩合格的证明。
录取时,如发现考生凭假证获得报名、考试资格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凭考生预报名号,登陆广东省教育考试网检查考生在网上填报的信息是否正确,特别是毕业证书编号,身份证号码是否和身份证原件的号码相一致,身份证号码中的出生年月日是否与考生填报的出生年月日相一致。
三、专科毕业证在网上查询未通过或不能查询者,准其先报名,通知考生带毕业证原件自行到广东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历鉴定部进行鉴定。考生取得学历认证报告后,请于9月30日前选择以下两种方式的其中之一将认证报告报送广州市招考办,逾期不交认证报告,取消录取资格。
1.将学历认证报告和毕业证拍照,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考生号和考生姓名;
2.将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连同毕业证复印件送至广州市招考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