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8年同等学历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同等学力全国统考”) 的相关通知内容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8年5月25日(星期日)
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9时—11时30分;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14时30分—17时30分。
二、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
(一)报名参加广东省同等学历全国统考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已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查并在信息平台注册的申请人(拟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即报考者应具备以下资格: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本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已提交学位授予单位,并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被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信息平台将在2018年3月1日至3月20日期间开通2018年全国统考报名申请功能。报考者可在此期间登录信息平台,提交申请参加考试的语种或学科以及参加考试的地点。
(二)报考者的报名资格及报考语种和学科须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2014]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报考者一般应在接受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以下简称“学位授予单位”)所在省市参加考试。如有特殊情况,需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省市参加考试的,必须经学位授予单位同意,方可完成报名并参加考试。
(三)根据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0]545号)的有关规定,2018年全国统考按每位考生每科目100元收取报名考试费。2018年全国统考报名考试费全部通过信息平台以网上支付的形式缴纳,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核的报考者方可进入信息平台缴纳报名考试费,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1日,未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本次报名无效。
(五)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与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文件)文件中“各研究所培养单位从本意见发布之日起不得再行招收新学员,待已招收学员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后即行终止”的精神,广东省停止受理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申报与审批工作。仅接受2018年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备案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员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