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简介
金融学(Finance)是研究价值判断和价值规律的学科。主要包括传统金融学理论和演化金融学理论两大领域。金融学是从经济学分化出来的、研究资金融通的学科,主要包括四大学术专业领域:银行学、证券学、保险学、信托学。传统的金融学研究领域大致有两个方向:宏观层面的金融市场运行理论和微观层面的公司投资理论。
主要分类
微观金融学,也即国际学术界通常理解的Finance,主要含公司金融、投资学和证券市场微观结构(Securities Market Microstructure)三个大的方向。微观金融学科通常设在商学院的金融系内。微观金融学是目前我国金融学界和国际学界差距最大的领域,急需改进。
国际学术界通常把与微观金融学相关的宏观问题研究称为宏观金融学(Macro Finance)。Macro Finance 又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微观金融学的自然延伸,包括以国际资产定价理论为基础的国际证券投资和公司金融(International Asset Pricing And Corporate Finance)、金融市场和金融中介机构(Financial Market And Intermediations )等等。这类研究通常设在商学院的金融系和经济系内。第二类是国内学界以前理解的“金融学”,包括“货币银行学”和“国际金融”等专业,涵盖有关货币、银行、国际收支、金融体系稳定性、金融危机的研究。这类专业通常设在经济系内。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宽口厚金融学理论知识及专业技能,既可在国内外大学和科研院所攻读研究生学位,也可在银行、证券、信托、投资、保险等金融机构及其他企业、政府管理部门等机构任职的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复合型专门人才。
金融专业学生应具备的知识和能力
金融专业学生能够全面掌握经济学科和金融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系统掌握金融学的基本理论与分析方法、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熟悉有关法律、政策和国际规则;了解国内外金融学科和金融业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调研、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一定的科研能力;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较强的外语应用能力,能利用外语获取专业信息;能熟练运用现代信息化工具从事专业工作。
课程设置
主要专业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会计学、计量经济学、国际经济学、金融学、金融中介学、金融市场学、商业银行经营学、金融工程学、国际金融、公司金融、中央银行学、保险学、证券投资学、金融统计分析、投资银行学、国际结算、市场营销、金融法、资产评估、项目评估、期货与期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