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将继续开展从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中选拔部分优秀学生进入本科院校学习的招生试点工作(以下简称“高职升本科”),自2005年12月下旬开始,各高职升本科招生院校的专业考试报名、考试工作陆续开展。为便于考生了解有关招生考试政策、程序,市高招办就考生关心的问题解答如下:
1、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规模
2006年共有17所院校计划招生5193人,与05年的16所院校计划招生5133人相比,院校数增加了1所,计划数增加了60人。
高职升本科招生计划分为文科类和理科类;其中,文科类计划招生2335人,理科类计划招生2858人。
2、高职升本科的报考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下列人员可以报考:
一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秋季高考、春季高考、五年制招生,下同)且被本市普通高校或高职学院录取的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二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且被普通高校或高职学院录取、具有本市正式户口的往届高职高专毕业生;三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被外省市院校录取的天津籍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
3、高职升本科专业考试报名程序
高职升本科是分专业进行的选拔性考试,它是通过对考生的专业测试和文化考核来综合进行的,以便更好地满足招生院校的培养目标。因此,高职升本科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两部分。其专业考试的报考程序为:
第一,报名资格审查。考生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及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到报名单位(本市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到学籍所在学校,被外地院校录取的天津籍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及本市往届高职高专毕业生须就近到有关区招办)接受资格审查。市高招办特别提醒考生注意:被外地院校录取的天津籍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须持有学籍所在学校开具的报考资格证明信(注明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和参加高考时考生本人的考生号)。
第二,领取报名资格证明信。考生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报名点赋予考生考生号,并开具报考资格证明信。各区县报名点从12月20日到1月10日集中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开具报名证明信。
第三,履行专业考试报名手续。考生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带有考生号的报考资格证明信及招生院校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按照招生院校的具体时间和要求,到拟报考的院校办理专业考试报名手续。
各招生院校专业考试报名从12月下旬陆续开始,具体时间和要求请考生参阅院校的招生章程。请考生注意拟报考院校的报名方式,凡采取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到报考院校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4、往届生、外地天津籍应届毕业生报名地点
本市往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及被外地院校录取的天津籍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可以就近选择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西青区、北辰区、塘沽区、大港区、武清区和大港油田其中一个招办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开具报考资格证明信。
5、考生参加专业考试的规定和要求
专业考试由招生院校负责组织,专业考试科目由招生院校确定,满分为200分。专业考试的内容、办法及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划定,由招生院校根据培养要求确定。每位考生可以参加一所或两所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需要注意的是,考生参加两所招生院校专业考试时须使用同一报考资格证明信,以确保本人考生号的唯一性。
招生院校在3月1日前将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是否合格通知考生本人,凡未按规定参加院校的专业考试或专业考试不合格的考生,招生院校将不予录取。
6、文化考试报名时间、地点
凡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均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办理文化考试报名手续。文化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3日至8日,本市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持学生证、身份证、2张1寸近期同版彩色照片在本校履行文化考试报名手续;本市往届高职高专毕业生、被外省市院校录取的天津籍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持毕业证、身份证及2张1寸近期同版彩色照片到有关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文化考试报名手续。
7、考生了解信息的渠道
为便于考生全面了解相关政策,熟悉招生院校的具体招生情况,天津市高招办编写了《天津市高职升本科考生报考手册》,手册汇总了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规定、体检指导意见、招生计划、院校招生章程、专业考试范围、成绩发布渠道、近年来各院校录取统计资料、咨询电话等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