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育部对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广东省结合2017年成考招生工作情况,制订了2018年广东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
1、招生院校
根据相关招生规定,经过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开放大学、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可参加2016年广东省成考招生工作。
2、招生类型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层次包括:专科起点升本科(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高起本),高中起点升专科(高起专)。
3、招生对象
专科起点本科招收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高起本或高起专招收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人员。
4、招生计划
各成人高等学校根据院校实际情况拟定招生专业及计划,经主管部门或本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由各招生院校面向社会公布。
5、录取工作
各成人高校在不突破教育部和省下达的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可根据生源情况自行调整各专业的招生计划,但不得以任何理由取消已公布专业的招生计划。
6、新生入学
各成人高校应对新生进行入学复查工作,考生须提交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专升本的新生(含应届专科毕业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符合照顾政策录取的新生还需持有关证明原件。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招生学校应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招生办备案。